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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速递】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参保人, 记得办理资格认证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社保局积极推进多项便民措施,其中包括对于未按期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参保人,不暂停待遇发放。随着疫情防控工作逐渐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城乡居保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认证方式,有序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一、认证时间

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全年每月均可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但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受疫情影响,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参保人,不暂停待遇发放,但疫情解除后,将按规定暂停待遇发放。因此,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认证方式,有序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认证方式

(一)远程认证

1.生物特征认证

已采集生物特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在资格认证有效期内实现足不出户完成认证。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刷脸完成认证。

还未采集生物特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到就近的城乡居保对外经办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认证;也可通过采集人脸、指纹、指静脉三种生物特征建模,同步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网上备案认证登记

参保人可通过登录社保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ssb.jiangmen.cn/)或“江门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网上受理”,业务类型选择“城乡居保待遇资格年审”并上传资料,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及时告知办理结果。

3.电话备案认证登记

参保人可通过电话备案方式(详见附表)进行认证登记,事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情况核查。

(二)现场认证

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服务机构、邮储银行网点办理。

(三)上门认证

(四)异地认证

省内异地居住待遇领取人员,可直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长期省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进行异地认证。

举个例子:

陈阿姨从2017年开始领取我市蓬江区城乡居保待遇,2018年6月采集生物特征并同步完成当年认证,2019年5月办理资格认证后,至今没办理。

根据陈阿姨的情况,陈阿姨原需要在2020年5月前完成资格认证,但因为疫情期间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参保人,不暂停待遇发放,疫情解除后,将因过期未认证而导致暂停待遇发放。因此,陈阿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3种方式完成资格认证补审:一是登录社保网上服务大厅或“江门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待遇资格认证业务并上传身份证信息,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及时告知办理结果;二是拨打蓬江区社保局备案电话,通过电话备案方式进行认证登记;三是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补审。

温馨提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参保人尽量选择远程认证、网上及电话备案认证登记等“不见面”办理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各市(区)社保局及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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