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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人社分局“三举措”做好交接,需要办理这些业务的你注意了......

6月16日零时起, 我市已全面切换上线省社保费征管系统,原在社保部门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个人参保信息变更、参保险种变更、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业务将正式移交由中山税务部门办理。

在税务系统业务上线过渡期间

为搭建部门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推动移交工作落到实处

更好地致力于服务群众

实现双方共赢的局面

专门安排业务骨干到石岐税务分局前台进行业务指引,对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了指引及疏导,大大缓解了税务部门前台的压力。

工作人员利用下班时间帮助区税务分局的相关人员进行社保业务培训,针对各项移交业务的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石岐人社分局和地税分局专门建立了工作交流群,以方便两个部门之间进行业务联系与沟通。

通过此次业务移交

两部门间的业务交流将更密切

石岐区相关部门将以

更大的热情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最后

石岐君给大家带来了

关于申报缴费的注意事项

请查收!

1

省社保费征管系统上线后,申报入口有部分变化。

原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保费的用户,仍按原渠道登录系统申报缴费;原通过中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中山社保网报APP申报缴纳社保费的用户,改为通过省社保费网报系统(从电子税务局登录进入)或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申报缴费。

特别注意: 省社保费网报系统和粤税通小程序都必须实名认证登录并绑定企业后方可办理单位社保费业务。

2

从2020年6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

需要了解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业务,可以点击下方图片查看。

3

用人单位在增员时需要为该人员选择参保险种。

这是新旧系统新增人员时的最大区别。用人单位需按照实际选择参保险种,但当用人单位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单位内所有人员(含新增人员)均应参加补充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

4

用人单位在增员时提示“同统筹区内不可重复参保养老保险”。

为员工办理增员之前,必须确认该员工已在之前参保的单位办理减员,曾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已办理停保。

增员时,若提示“同统筹区内不可重复参保xx保险”或“本统筹区不允许多个用工”,则表示该员工在同一统筹区的2个或2个以上单位参保且存在重复参保的险种。

用人单位可让该员工自行与离职单位沟通办理减员,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办理停保。

5

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或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在单位参保的,需及时在当月办理减员。

用人单位需在员工离职,或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在单位参保的当月办理减员,否则该员工次月将无法进行社保费申报。用人单位通过省社保网报系统的【社保减员登记】或粤税通小程序的【减员】模块,直接选择删减该员工即可。

注意事项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缴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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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其他相关操作培训资料,请各缴费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社保费业务办理指南”下载并学习。

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将会增加,请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网上错峰办理各项社保费业务。如确需到前台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哦。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见下方二维码)或致电12366。

邓淑芬

、计慧慧

石岐人社分局、中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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