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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新模式”!解读《广东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指引》

为全面推进《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工作,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那么,《指引》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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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专业监测预警是在群测群防监测的基础上,配备一定数量监测设备,对地质灾害体演化、发生过程以及降水等触发因素进行自动监测、风险预警的工作。

《指引》印发前,全省21个地级市中已有部分地市建成各自独立的专业监测预警平台,但由于全省缺少统一的建设标准,省市两级监测预警平台无法实现无缝对接。

此外,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作为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工作内容和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的主要任务之一,需要有全省统一的标准和工作规范。

因此,制定《指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工作,促使专业监测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支撑地方政府科学决策与受威胁群众防灾避灾工作,打造“技防+人防”的科学防灾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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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制定参考了哪些依据?

《指引》制定中,技术人员参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修正)、《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粤办函〔2019〕402号)、《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灾害分级标准(试行)》(粤国土资地环发〔2014〕16号)等22个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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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具体内容是什么?

《指引》提出通过开展广东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构建包括 一个原则、两个结合、五级管理、五项内容“1255”新模式

遵循省、市分级建设的原则,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省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项目建设。

同时,各地级市要落实专群结合的群测群防制度,加快点面结合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为所处区域地质灾害预警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提供技术支撑。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

为确保全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指引》要求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行五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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