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中山资讯  资讯

过渡期将至!中山电动自行车以后怎么管?交警最新回应

6月20日,

中山违标电动车过渡期将正式结束,

届时将禁止违标电动车上路。

电动车交通违法、事故多发

当前,以电动自行车(包括违标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约110万辆,其中违标电动车约占92.4%。

由于电动车本身的结构特点,安全系数低,加上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马路、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事故多发。

去年,全市累计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134宗,死亡85人,受伤2127人,直接经济损失159.325万元,四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今年1至5月发生的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8人,下降41.83%,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以来收到了一定效果。

违标电动车过渡期进入倒计时

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压不超过48伏,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为400瓦,且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符合上述标准的为合标电动车,符合旧国标的为旧标车,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为违标车。

去年6月20日,中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6月21日起,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登记时大力推行“带牌销售”方式,便于群众办理,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

新标准实施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领取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简称旧标车), 2022年4月15日后不得上路行驶。去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临时登记的,禁止上路行驶。

记者 缪晓剑 摄

今年6月21日起,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后,禁止违标电动车上路。 违标电动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依法按照机动车处理。

截止目前,违标电动车过渡期仅剩下十来天的时间。

六万多合标电动车登记上牌

去年4月15日,国家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标准。同年6月21日起,我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将合标电动车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并推出四大举措助力合标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

具体包括:带牌销售、警邮合作、流动车管所、以旧换新。此外,交警部门还积极协调市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发动厂家、商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每辆车按电池容量大小折价200-500元不等,引导群众置换超标车,减少群众损失,确保平稳过渡,鼓励销售商推出购车赠送头盔、赠送保险附加服务。

据统计,目前,我市已建成“带牌销售”登记服务站36家,覆盖全市135个销售网点;授权邮政公司32个网点代办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范围覆盖全市除五桂山以外的所有区、镇。

截止6月1日下午18时,全市累计注册登记64722台,其中带牌销售31630台。目前,交警部门已于每周星期六、星期天加班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6月1日起

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统一部署

每周二开展全国统一行动

行动以摩托车、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为重点区域,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严查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通过设立电动自行车现场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家属送头盔、执法直播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

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时不得逆向、醉酒行驶,不得违反规定载人,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没有划分情况下,应靠右边行驶。

夏亮红 通讯员 刘洪希

图/记者 缪晓剑 中山交警

汪佳

项目融资已达70亿!这场资本盛会在中山举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 编辑:郭瑪莉
  • 相关文章